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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成都药房入驻电商须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材料详解!是本期文章的核心内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全称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从事互联网医药的企业必须获取的法定资质。该证书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无论是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还是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只要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都需要依法申请并取得此证书。那么,成都药房入驻电商须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材料详解!接下来就来说说成都药房入驻电商须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材料详解!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相关简介
全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限为5年,期间不用进行年检,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需要向原发证机关进行续期申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指的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如药品销售平台、药品推广网站等;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则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如药品信息查询网站、药品科普网站等。
二、成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设立依据
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
第5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5条: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第9条: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
通过自建网站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以及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
三、成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审批部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网站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网站实施监督管理。
四、成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明确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具体业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2、人员配置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网站负责人应当熟悉互联网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并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职称。
3、其他要求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有必要的技术方案以及拟开展业务的发展计划。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五、成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网站域名注册证书
4、网站负责人、药品和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查验原件)
5、网站情况介绍(业务模式、网站栏目设置和操作功能说明)
6、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文件目录
7、《授权委托书》(如需)
六、成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1、准备阶段
注册一个网址(网址需用公司名字注册)。
进行域名备案。
建立一个网站,整理好网站相关栏目和功能分类。
2、在线申请
登录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在线申请平台。
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电子材料。
3、提交纸质材料
将在线申请所填内容打印成纸质版,加盖公章。
连同其他无法在线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起,提交至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受理点。
4、审核阶段
材料初审:监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现场核查:通过初审后,监管部门会安排现场核查,对申请者的实际运营情况、技术设施、人员资质等进行实地查看和验证。
综合评审:结合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结果,监管部门进行综合评审,决定是否给予发证。
5、领取证书
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后,如果申请者符合所有条件和标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证书上会明确标注服务范围和有效期限。
七、成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及标注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例如,某成都医药信息服务公司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在 5 年后临近到期,就需要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流程申请换证,以确保其继续合法开展相关业务。
2、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未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资格证书的法律责任如下: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在限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对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八、成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注意事项
1、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是要到省级药监局办理,有效期为5年,且不用进行年检。
2、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
3、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九、成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用途(好处)
1、持有该证书企业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合法凭证;
2、持有该证书企业运用互联网进行全国范围经营的安全保障;
3、持有该证书药店会与具备有药品信息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合作
4、持有该证书企业不用担心无证经营被举报;
5、持有该证书加强企业药品行业信任背书。
十、成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可代办地区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津区和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十一、成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成功案例分享:
综上所述,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成都药房入驻电商须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材料详解!”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想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或办理,请联系摩云企服,我们将提供全国代办服务,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18210386210,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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