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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品著作权(版权)保护15个相关知识点!原创作者千万要知道!

摩云企服 2024-07-02 14:34
摩云企服

导语:

关于作品著作权(版权)保护15个相关知识点!原创作者千万要知道!是本文的核心内容。著作权是指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下面小编就来讲讲关于作品著作权(版权)保护15个相关知识点!原创作者千万要知道!

关于作品著作权(版权)保护15个相关知识点!原创作者千万要知道!

一、“版权”和“著作权”保护一样吗?

答:版权即为著作权,虽然文字表述不一样,但是意思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订)第六十二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二、“作品”的定义是什么?

答:作品,包括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和科学作品,又如画家的画作、建筑设计稿、雕塑、摄影照片、计算机软件等。

三、自创作品未发表,享有著作权吗?

答: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不论是否进行著作权登记,依照《著作权法》均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期限自作品完成之日享有。

比如:8岁的小朋友写的作文(日记、绘画)同样受著作权法保护。

四、作品必须要去国家机构登记著作权吗?

答:作品的著作权自始取得,不需要一定去国家机构登记。当事人自愿选择。

著作权证书(版权登记证书)是作者享有权利的证据,在权属的认定和侵权维权的过程中,著作权证书是依据,是基石,非常重要。

五、合作作品(如画作),著作权归属于谁?

答: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创作者共同享有,如果两位作者创作的作品内容相互依存不能分割,那么这个作品的著作权由两位作者共同享有;如果作品内容可以独立使用,分开成为两位作者独立创作的作品,那么每位作者可以拥有他独立创作部分作品的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组合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小编建议!在作品起稿之前,各方应以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对著作权进行约定。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13年修订)第九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六、作品的著作权都归作者吗?

答:作品的著作权首先归属于作者,但是有约定的要根据约定来确定权利的归属,比如A委托画家创作一幅画作,并且在协议中约定了著作权归属于委托人(A),那么这件作品的著作权就不属于作者(画家)了,所以作品的著作权并不一定归作者所有。

七、购买了作品后,是否同时获得其著作权?

答:购买了作品后,并没有同时获得其著作权,双方可通过协议约定取得其相关著作权(财产权,非人身权)。

作品创作完成后产生著作权和物权两类权利,购买作品行为中发生转移的是物权,同时著作权中的展览权也随着物品的转移而转移,但是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仍然归原来的权利人所有,所以仅仅购买作品并不意味着购买人获得作品的著作权。

举例:某公司购买了某画家A的作品,悬挂在前台墙面,此时,该画作的物权(所有权)随着物品的转移而转移,展览权也转移,但是除了展览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并未转移。

八、作品的著作权能否随作品一起购买吗?

答:作品的著作权可以随作品一起购买,著作权由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类权利构成。

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这部分权利由创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

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购买著作权时受让人获得的这些财产性权利。

九、作品的衍生品开发是否需要获得授权?

答:如果作品的著作权仍处于保护期内,那么基于作品的衍生品开发,需要获得授权。衍生品的开发类似于二次创作,一般情形下会涉及到原作的复制权使用问题。

复制权属于著作权的财产权,这类权利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及身故之后的50年内,如果涉及多位作者,那么保护期是最后一位作者身故后的第50年,所以保护的时间还是比较长的,开发相关衍生品之前,最好先确认其著作权是否仍处在法定的保护期内。

十、作品如何进行著作权保护?

答:对于作品的著作权进行保护,可以考虑到考虑为其进行著作权登记,根据作品具体的表达形式对应著作权法中的分类,进行申报著作权登记后取得作品登记证书作为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据可以为作品的著作权维权保护带来很大的便利。

十一、例如,某商场、酒店等经营场所播放音乐,是否构成侵权?

答:饭店、商场、酒店等经营场所为商业经营,有营利的目的,当其未获音乐著作权人的授权,播放音乐,构成侵权。

十二、员工安装盗版软件(CAD等),公司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授权,适用软件的行为,应视为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员工为了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安装、使用盗版软件,公司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员工为了自身需要,安装、使用盗版软件,与公司无关。

若确有需要,公司应当为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合法购买正版软件,以供全公司员工使用。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第三十条,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员工或企业)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十三、很多影视剧、电影作品均会标注“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种情况下还涉嫌侵权吗?

答:“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一声明在著作权争议或诉讼中用处有限,因为“纯属巧合”只是被告一方的说辞,是否真的如此需要严格的举证,而这种证明通常很难实现。所以事实上的侵权比对用的是另一种方法——“接触加实质性相似推定”。

如果事实表明被控侵权的制片人有可能接触过他人的作品(一般而言如果他人作品公开出版的时间早于被控侵权人,即可推定为“接触”,这里的“接触”一般为推定接触,而非实质性接触),并且双方的作品内容有实质性相似的内容,就可以基本断定侵权行为的成立。

影视剧的制片人如果不能充分证明作品的独创性,仅宣示“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并不一定能够在日后可能发生的著作权诉讼中豁免责任。

十四、某作者A手绘了一幅画作(原创某首歌、写了某篇文章、拍摄了某段视频),发布并公开后,未就转载问题作出声明,B欲转载、使用,是否可以?

答:一般情况下,B作为个人或者公司,都是为了营利的目的转载他人作品,当作者A创作出一个作品后,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未经授权、许可,B不得转载。如需转载,应当与A达成一致意见。

但是,特殊情况下,B转载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作者A)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五、A在网易云音乐上下载了某首歌曲MV,后上传到其他网站上供A个人欣赏,是否侵权?

答:A在网易云音乐上下载了某首歌曲MV,后上传到其他网站上供A个人欣赏,该行为侵权,A侵犯了该歌曲相关制作者、表演者的著作权,具体为信息网络传播权。

综上所述,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了关于作品著作权(版权)保护15个相关知识点!原创作者千万要知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想要了解关于作品著作权的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或办理,请联系摩云企服,我们将提供全国代办服务,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18210386210,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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