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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总结!(第一批截止于7月25日)

摩云企服 2024-07-22 14:49
摩云企服

导语:

大家好,今天的重点内容是关于:河南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总结!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省认定小组第一批截止时间为7月25日,第二批截至时间为10月10日,各地市的截止时间会早几天,具体截止时间依据当地的通知。本文旨在讲述河南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具体如下:

河南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总结!(第一批截止于7月25日)

一、2024高企申报变化要点

1、省认定小组第一批截止时间为7月25日,第二批截至时间为10月10日,各地市的截止时间会早几天,具体截止时间,依据当地的通知,

2、填报系统由“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变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址:http://www.ctp.gov.cn/,简称“工信部火炬中心”),网站变更,可以翻此号的上一篇文章。

3、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发布综合审查通知,组织开展综合审查。各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加强配合与沟通,依据各自职能开展审查,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情况表,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企业附详细审查报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进行核查,对查出违反高企认定条件的企业不予通过

4、企业要注意出具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事务所的资质,需要符合相关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https://www.cicpa.org.cn/)查询,税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https://www.chinatax.gov.cn)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https://henan.chinatax.gov.cn)查询

5、强化中介机构管理。中介机构据实出具审计(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给予明确的意见

6、强化审核推荐。各地要严把审核推荐关,材料存在缺项、漏项,与原件不一致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说明的,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以《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之外的理由阻止企业申报,否定企业推荐资格。

7、强化综合审查。各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开展综合审查,做到审核口径、标准统一,持续提升高企申报质量。科技部门对评审通过企业做到现场核查全覆盖;财政、税务部门通过案头分析、材料比对,发现疑点进行现场核查。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协作和联动协同,各地、各部门要按时反馈综合审查结果,不得影响高企认定进程

8、软著演示资料要求已放到通知的后面,有软著的企业,需要按要求提供相关演示资料,一个软著对应一个演示资料

二、河南省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总结!(第一批截止于7月25日)

 

1、申报范围

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021年认定通过的高企,至2024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发生更名与重大变化的,必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流程,再提出认定申请。高企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2、申报条件

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中有关规定。

3、工作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址:http://www.ctp.gov.cn/,简称“工信部火炬中心”)选择“在线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栏目进行法人注册后申报。

(三)系统提交

企业依照网站指引登录高企认定申报系统后,按要求逐一上传相关申报材料(评审是以系统填报材料为准)。附件材料要清晰可辨,不可漏传、错传等,确认无误后,及时提交到各地高企认定管理账号下。企业通过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和电子版(模板见附件2)递交至当地科技部门。

(四)地方推荐

各地科技部门要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1)对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主要包括: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支撑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知识产权是否真实有效,支撑主要产品(服务)的软件著作权是否切实发挥支撑作用等。审核结果形成高企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要汇总所有申报企业,审核后不予推荐的企业要在“不推荐原因”栏内予以客观描述不推荐的具体原因。推荐结果应及时反馈企业。

五)汇总上报

各地科技部门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点击“机构管理”进入,将本批次推荐的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完备性形式审核后(系统资料必须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保持一致)提交至“河南省认定机构办公室”账号下。然后汇总整理所有推荐企业电子版材料拷贝至U盘,将内含企业申报材料的U盘、推荐文件(两份)、高企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两份)一起寄送至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材料受理单位——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其中“高企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和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提前发至指定邮箱。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由当地科技部门备案存档,保存期为5年(有争议的除外)。

各地推荐文件、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须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税务部门,郑州航空港区,各县(市),各国家高新区的推荐文件、高企申报汇总表须同时抄送所在市科技管理部门。

(六)专家评审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今年拟集中组织两批专家评审,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企业向各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七)综合审查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发布综合审查通知,组织开展综合审查。各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加强配合与沟通,依据各自职能开展审查,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情况表(附件5),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企业附详细审查报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进行核查,对查出违反高企认定条件的企业不予通过。

(八)公示报备

综合审查通过的企业在河南省科技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报备;有异议的,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处理。

4、中介机构

申报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凡符合《工作指引》要求的中介机构,均可参与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依法出具相关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中介机构须向企业提供其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如网站截图)和承诺书(附件1附7),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https://www.cicpa.org.cn/)查询,税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https://www.chinatax.gov.cn)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https://henan.chinatax.gov.cn)查询。

综上所述,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河南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总结!(第一批截止于7月25日)”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想要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或办理,请联系摩云企服,我们将提供全国代办服务,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18210386210,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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