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对社会公共事务(包括不限于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方面的公共事务)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和评论面向社会公众的采编发布、转载发布,以及为前述活动提供传播平台服务。
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平台就必须要办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相关的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是2017版)第二章 第五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例如微信小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如微博)、公众账号(指用户在网络平台注册运营,面向社会公众生产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的网络账号,例如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账号、百度贴吧账号等)、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一共有三个经营范围:采编、转载、传播平台。
采编:
只有新闻单位才能申请,地方新闻单位是由地方网信办审批,法定办理周期是:20个工作日;中央新闻单位是由中央网信办审批,法定办理周期是:20个工作日。
杂志社:只有新闻类期刊或者综合期刊才能申请。
转载和传播平台
私企可以申请,不过没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很难申请下来,至今,全国只有10来家私企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私企申请办理条件:
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版)第六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2、主要负责人、总编辑是中国公民;
3、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4、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